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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柔
遇上牧华的时候,秦胜只有十岁。
十岁的年纪,大部分的孩子还在嚼着干脆面背着书包结伴上学,可他们已经不同。
十三岁的牧华,刚从孤儿院中走出,认了西街拜头当干爹。而十岁秦胜,因为饥饿,第一次动手偷了东西。
“铃——”
床上的人因为突然响起的闹铃声猛地坐起,而这也惊动了身边的另一个人。
“呼……”
“啪嗒!”
秦胜还来不反应,手腕被人一拽,人再次跟着栽倒在床上。肩膀被人顶住,不用抬眼,他也知道在自己身体正上方占据了大半空间的人是谁。
“这么早,想去哪裏?”
低沈的嗓音,听了十几年还是厌倦不了。是从什么时候开始,心裏对眼前这个男人的感情已经变质到这种地步。
“老板。不早了。”秦胜指了指床边柜子上的闹钟。“八点二十,距离今天的早会还有一小时十分钟。从我们这裏出发到会场需要四十五分钟,而起床、洗脸、刷牙……唔!”
突然放大在自己面前的脸让秦胜心跳加速,被堵住的嘴充斥着对方的味道。
“秦胜,你越来越像张妈。”
男人跳下床,赤-裸着身子在房间裏走动。捡起昨晚因为过激行为而被抛弃的衬衫,嫌恶的皱起眉,回头看了床上人一眼:“有备用吗?”
秦胜尴尬的看着那件衬衫。如果自己没记错,这件价值不菲的衬衫正是毁在昨晚醉酒后的自己手上。
“有,老板不嫌弃的话。”
“啧,你一定要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吗?”牧华随意的套上内外裤,裸着上身走到床边,抽出一支烟点燃。“对了。记得帮我订两张去北海道的票,下周的。”
秦胜翻箱倒柜的手一停,接着又继续。
“好。”
牧华一挑眉,本来看着窗外的眼神回到室内,准确的找到衣橱前的那道身影。“怎么这次不问我去多久?”
“省得越来越被你嫌弃。”秦胜一撇嘴角,转身,顺手将那件略大的衬衫抛给靠着窗臺的男人。
“呵呵,你还怕我嫌弃。”牧华看着手裏的衬衫,微微皱眉,最后还是套上了它。“我去厕所。”
门开门闭,卧室裏只留下秦胜一人。
走到床边弯下腰,蹲下的动作让秦胜整个人不受控制的微微颤抖。一个倾斜,人便只能撑着床沿半跪在地上。
还好铺着地毯。
秦胜一件件捡起地上属于自己的衣物。
如果昨天不是那场酒宴,不知道自己又要花上多少心思,才能让牧华回一次这裏。
嘴角不由自出的露出苦笑。
这就是喜欢与被喜欢的区别。而自己,永远不能喊疼,不能叫累,不能让他——失去性趣。
“阿胜,在裏头做什么呢?”
捏着衬衫发呆的秦胜猛地回神,只是站起身的时候,双腿仍旧忍不住打了个颤,踉跄不稳。
“咔嚓。”
卧室的门再次被打开,整理清爽的牧华站在门边。
秦胜看向他,依然是平日裏那个高高在上的人。嘴角那抹若有似无的笑,笔挺的衬衫西裤,略微显长的黑发。
昨晚的一切突然显得好不真实,让秦胜忍不住晃到牧华身前,抬手想碰触对方的脸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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