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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她为什么认识周瑾康。
小说中提到过一次,原女主和命定丈夫周瑾康在结婚之前,是见过面的。
那还是原主在县城学校上学时,她来例假,卫生纸用没了,恰巧乔翠红的卫生纸也用没了。
她就趁中午休息,去供销社买。
回学校时,她怕迟到,就走了小路,却被几个小混混堵在一条巷子里,是恰巧路过的周瑾康救了她。
周瑾康身材高大,面容冷俊,还有一双仿佛看透人心的眼睛,加上帅气逼人的外貌,哪怕只见过一次,姜青鸾就记住了那张脸。
算一算时间,周瑾康这会儿还没接那个会让他伤成植物人的任务,不过也快了。
想到这么好的人民英雄,会被敌人伤成植物人,姜青鸾就于心不忍。
她眨巴眨巴眼睛,突然松开乔翠红,扔下一句,“我看见熟人了,你们先去吃饭,我待会儿就来。”
“青鸾,你去哪里?”
“我马上就来,不会有事的。”
姜青鸾拔腿就朝周瑾康跑去。
周瑾康并未穿军装,身边还跟着一群年轻的男男女女,他们身上都背了一个绿色的斜挎包,好像是一群下乡知青。
堂堂一个副营,变成了下乡知青?
他就是一个农村兵,他下什么乡?
除非,他隐瞒身份,下乡当知青,是在执行什么秘密任务。
想到这,姜青鸾急刹车,跑改成走,然后仿佛不认识般,与周瑾康擦肩而过,跟他身后不远的大嘴婶道,“大嘴婶子,我们去吃早饭,你们去不去?”
大嘴婶子撇撇嘴,“你们几个不知生活愁的女娃子,想吃就去吃吧,一根油条一毛钱,死贵死贵的,我可舍不得吃,有那个钱,我买两个鸡蛋回去炖两碗鸡蛋羹,全家人都能吃上两口。”
“鸡蛋羹哪有油条好吃,油条油汪汪的,吃在嘴里香喷喷的,你不去吃就算了,我去吃。”
“去吧去吧,整个屯子里,就没见过像你奶奶这样重女轻男的婆子,啥都舍得买给你吃。”大嘴婶子羡慕的叹了口气,就去占位置卖老母鸡了。
这只老母鸡养了五年,之前舍不得杀,要留着下蛋吃,许是鸡老了,已经一个礼拜不下蛋了。
杀了吃鸡肉,她舍不得,就想趁今儿个赶集卖个好价钱,好给家里添置的盐和火柴。
姜青鸾回头,又朝油条摊子走去。
从始至终,都没看周瑾康一眼。
周瑾康暗暗松了一口气,在松开紧握的拳头时,他才发现手心都是汗。
他灵感敏锐,记忆力好,在感觉有一道强烈的视线落在他身上时,他就发现她了。
他一眼就认出,这是他曾经救过的一个女孩姜青鸾。
见她兴奋的朝他跑来,他一颗心瞬间提到了嗓子口,正在他思索着要怎么阻止姜青鸾会暴露他的身份时,她却与他擦肩而过。
难道,她没认出他?
不,他相信自己的直觉。
姜青鸾明明认出他,却又突然装作不认识,难道是她识破了他在出任务?
周瑾康一边思考,一边默默的跟在众知青的身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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