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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夏的时候,阳光总是让余恪白会十分不适应。
每次出门,都要站在阳光下瞇着眼睛定定神,才能打起精神往前走。
郑洵要送他,被他给拒绝了。
余恪白得减少他们接触的机会和时间,不然一个月之后,两人突然切断联系,会变得很不习惯。
就像不习惯这个季节突如其来的烈日一样。
郑洵的车缓缓从他身边驶过,对方开着车窗,担忧地问他:“真的不要我送?”
“不用。”余恪白笑了笑,“出去就有地铁站,很方便的。”
“不想让你挤地铁。”郑洵的车开得缓慢得几乎快停下,他摸出烟跟打火机,叼着烟,将打火机递给余恪白。
余恪白懂他的意思,凑上去为他点烟。
两年了,他们之间的默契还是有的。
不止是床上,生活上也如此,虽然他们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。
这一点还是要归结为余恪白的聪敏,他懂得识人眼色,时间一久,郑洵给他一个眼神,他就知道对方想做什么。
也恰恰是因为这点,郑洵觉得,以后余恪白不在身边,挺可惜的。
“快走吧。”余恪白说,“别让人家等急了。”
郑洵吐了口烟,都吐在了余恪白的脸上,他笑得像个恶作剧得逞的顽童,对余恪白说:“到家给我打个电话。”
他是惦记余恪白的,也真心实意关心他,两人肉体关系维持了这么久,余恪白却始终保持着一种神秘感,这让郑洵觉得他很耐人寻味。
说不清是什么感觉,也说不清有什么确切的感情,只是觉得就这么结束的话,未免有些遗憾和空虚。
但郑洵也是个干脆利落的人,说了两年就两年,他已经准备好了两人的告别仪式,在他结婚的前一个星期,跟余恪白度过最后的夜晚,然后一拍两散,他回去,重整精神,迎接自己新的旅程。
一切都计划得非常完美,郑洵从未想过会有什么意外发生。
余恪白转了两趟地铁,又走了两千多米,终于带着一身汗回到了学校。
他们四人宿舍,另外三个这会儿都不在。
他从自己的抽屉里找出针线,仔细小心地给郑洵把衬衫的扣子订好。
最后咬断线,把东西收拾好,余恪白抚摸着那件衬衫,想了想,穿在了自己身上。
他去照镜子,看着穿着大了一码衬衫的自己,觉得无比违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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